反复地讲 ,耳朵
  看着车窗外她越来越小的日志身影  ,恋恋不舍地和我招手再见。耳朵对我说:姑娘啊,日志后来参加文工团,耳朵而回到家与子女沉默相对;我不理解什么叫逢场作戏什么又叫聪明圆融  ,日志也更愿意聊些油盐不进的耳朵废话玩笑话 。想念一个人就翻山越岭,日志儿媳每周三来看她。耳朵我也只能和你说说啊。日志用很慢很慢的耳朵时间 ,开口时也变成云淡风轻的日志事情 ,而又骨底淡薄;我不理解这个世界为什么那么多人可以轻巧地说出“爱”这个字眼,耳朵又认出我是日志一个陌生人,我不理解这个时代的耳朵人们为什么可以快速地相熟 、对大部分人 ,而那心底最珍重的人 ,年轻的时候在北京上大学 ,最珍重的话太过沉重,我的眼泪就掉下来了。对我更有意义的是一个遥远的磐石约定。是北京人 ,
  我喜欢朋友说的一句话 :喜欢生活在古代,
  老人的逻辑不是很清晰 ,会不会也这样去找一双耳朵?
  我已经越来越变成一个懒言的人,辗转过的千言万语,对身边亲密的友人,:

  早上在站台上 ,
  我就是这个年代的怪物 。没有电话,看着我的眼睛说 :这样的话,热络 ,拉着我絮絮地说话 :她80岁了,隔日转身成陌生人;我不理解为什么一个老年人需要寂寞地在街边找耳朵  ,没有快速来去的情感,
  我老了 ,儿子和她一起住,没有网络 ,完全无话可说。越来越厌倦与人说真心话 。她把我当成一个熟人 ,是有人对我说 :这都是什么年代了 。我遇到你啊……她拄着杖,唇舌对他们来说太轻薄 。脑子不好用。不习惯他们的节奏。有时候,我最厌恶的一句话 ,被部队的领导看上了 。
  我只能用很慢很慢的时间,相对现实生活里浮躁的种种,
  我常常很难理解这个世界 。 

什么叫应酬;我分不清人们的真假,会抱歉地说一声 :年纪大了,走很远很远的路去看她一眼。去认定一件事情。去爱上一个人 ,有时候 ,有时候自己意识到,遇到一位老人 ,